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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鬼山赤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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暮日西坠,夜色潮水一般翻涌而来,将世间一切都勾琢成浓淡不一的影子,曲烛的面孔跟着愈发模糊起来。

见生笑了一下,他又何尝将曲烛看清过?

不光是曲烛,还有其他的人,他总是太愚钝,什么都看不分明。

奔波几日,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,他也有些倦了。

见生靠在残垣上,侧了脸:“阿九。”

他唤他的名。

过了一会,曲烛那边传来一声:“嗯。”

“为何要杀我?”

见生困惑地开口,第一次、之后是第二次,他不明白,自己不仅与他无仇,甚至可以说是有恩,想来想去,应该是想掩埋过去,不愿让别人知道他当初的身份罢。

可是自己从未问过、从未探究过,也从未想要了解过。

即使如今,看到他忽然摇身一变,从流落街头的乞丐成了无妄山的弟子,挥金如土、阵法精湛,自己也不过将他当做萍水相逢的庚卒曲烛,从未想要生出半分事端。

为何就算这样,他还是一定要对自己下杀手不可?

风来了又去、影乱了又定。

朦朦的月光渐渐洒下来,浓云被岐北的朔风推着在苍茫的夜空巡行,见生抬头去看,有一刹那,觉得孤独。

漂泊世间、无往无来。

因缘浅薄、所信非人。

那么,一而再、再而三,自己还要坚持着活下去,到底是为了什么呢?

见生并不是个喜欢多愁善感的人,他只知道要一直行走,走远了,许多东西就会被抛到身后,慢慢消失,那些无法摆脱的、无法逃避的,在身上背负久了,也就会习惯了。

可是现在,天地间那么安静,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在,他突然很想问一问。

为自己问一问,到底是为什么?

他们站得很近,不过七八步远,却看不清彼此的脸。

曲烛忽然低低地笑了一声,他说:“因为我不能让别人知道,我曾是阿九。”

所以一开始在聊城,他说出阿九这个名字的时候,就是已经想好了,事后必然会杀掉自己。

看到自己又出现在随州城,他一定很惊讶,所以才会再次跟过来。

见生道:“那为何又要救我?”

那只断指冲着自己飞来的时候,他为何又要甩出符箓,将断指击落。

曲烛没有回答。

因为他自己也说不清楚。

想来想去,大概是因为见生怎么也死不了,让他产生了兴趣。

而且,见生能够一击消灭金花娘娘的分身,必然是有什么极特殊的法门,若是能够利用一二,自己也有了倚仗。

毕竟冒充曲家人,一直躲在无妄山中,也并非长久之计。

曲家苦苦支撑十二都天阵,如今早已筋疲力竭、摇摇欲坠,所以曲又非才会急着想要和南华宗示好,求娶那位据说骄纵万分的姜大小姐,一旦他们守不住界障,一直被封在浩瀚海中的东西,一定会跑出来找自己。

毕竟自己拿了它的宝贝。

他摩挲着左手腕,沉吟不语。

见生只觉得他行事古怪,也不愿再去追问,他长长吸口气,正色道:“若是你再对我动手,我会还击。”

无论强弱、无论恩怨。

你动手,我就还击。

他肩背挺拔、眸子透亮,薄雾似的月光为他周身镀了一层柔和的荧光。曲烛站在墙角的阴影里,忽然想起初见时的情景。

那时他刚刚从浩瀚海中逃出来,监天司发出了天字令,要活捉他回去,全天下的人都知道,鬼山赤一族的幼子杀死自己的父亲和兄弟,偷走了浩瀚海中最贵重的先天法宝。

有人是垂涎他身上的东西,有人是正义感过剩,要替天行道。

最重的伤来自凌霄首徒的一剑,凌霄剑派果然名不虚传,看上去吊儿郎当的一剑,差一点就将他的脊柱劈成两半,他好不容易找了个山野游医,逼着对方用最后的一点浑元鬼草给自己缝了伤口,然后一刀割断对方的喉咙,用活人的鲜血渡过了高烧不退的十余日。

一路向东。

当时只有这一个念头,一路向东,离浩瀚海越远越好。

迷迷糊糊走了不知道多久,他只看到一座小小的城池,在漫天飘飞的雪花中,燃着星星点点的灯火,看上去那么暖,他的双脚冻得肿胀发青,走到一扇门前,终于撑不住,晕了过去。

醒来时,只觉得身上干净清爽、暖意融融,被妥帖地盖好了棉被,脚下的炭火在盆中毕毕剥剥地响,绣着俗气大花的棉布门帘被人掀起,一个少年端着碗走进来,见他清醒,微微睁大了眼,眸子澄澈,让他想起父亲过去屠灭其他部族时,当作战利品抢回的一块琥珀晶石,那么剔透,光线在其中折射,像是蕴藏了一个小小的世界在里面。

少年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,嘴上却没好气地说:“醒了?醒了就赶紧走!”

他没有走,反倒是在这个小院里留了下来,一留就是五年。

五年九个月又十三天。

若不是那个真正的曲烛追着螣蛇,跑来聊城送死,他可能会一直在那个小院里留下去。

曲烛收回思绪,扬了扬嘴角:“好。”

他按着手站起身:“三十五人而已,哥哥帮你。”

李包子擦了一个火折子等在前面,见了两人,苦着脸道:“小哥、小哥,这儿也太瘆人哩,咱们赶紧走罢!”

的确是瘆人。

地上横七竖八躺满了人,分不清是死了,还是活着。见生环视一圈,心头沉了沉。

即使带走随州城要的三十五人,那剩下的呢?

一直躺在这里,不是冻死,就是被野兽啃食。

曲烛似乎看出他心中所想:“这些人被邪祟沾染,早已不能算是真正的人了,不过是具皮囊,你带他们回去,谁给他们吃、谁给他们喝,与其被人怨恨,不如在这里好好死掉。”

他话虽这么说,手却一扬,一条两尺宽的白绫从他袖口倏地飞出,将地上排放好的三十五人卷了起来,越卷越小,最后缩成一个巴掌大的白色口袋,钻进了见生手中。

“拿好。”曲烛笑笑,“上品须弥袋,哥哥送你了。”

一旁的李包子凑过来:“天娘哩,这就是神仙用的宝贝啊!”他震惊得啧啧出声,见生也是颇为稀奇,不敢用力,轻轻捏了捏须弥袋,只觉得触手柔软,完全不知道那三十五个大活人去了哪里。

他看了曲烛一眼,并不推辞,将须弥袋在腰间挂好,问道:“孙老大呢?”

李包子:“跑哩,着急忙活,拦也拦不住!”

见生奇怪道:“他自己跑回去,那要多久,为何不等等我们同行?”

李包子指指城门方向:“不知谁在那里拴了匹大黑马,还有个马车,他跳上去赶着马就跑哩!”

见生:“……”

曲烛:“……”

眼看着曲烛脸色极快地黑下来,李包子福至心灵,一拍大腿:“别急,我也有马车,就在院里,你们等等。”

不一会,他就拉了匹瘦骨嶙峋、毛发斑秃的老马出来,马后面拖着一个板车,里面还装了半车地瓜和糙米。

“就这个,老马识途,咱们可以坐着回去哩。”

李包子拍拍马背,老马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。

见生违心夸赞:“……也还不错,孙老大既然已经先回去了,必然也会将城中发生的事告知随州府,我们慢点也无妨……吧。”

曲烛哼一声,自顾自走到板车上,找了处干净地方坐下,别开头,既不去看老马,也不去看李包子。见生知道他是答应了,赶紧也跳上去,李包子一扬马鞭:

“走嘞。”

车辚辚、马萧萧,一行人慢慢离开了申首城。见生回头,只见月光下的申首城就像是一具歪七扭八瘫倒在地的尸体,皮囊仍在,内里却早都被蛀透了。

车轮碾过荒草,李包子问:“小哥,那个瞎子仙人怎么不见哩?”

见生摇头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瞎子来得突然,去得更突然,不知为什么,见生总觉得对他有些畏惧。

荒芜的草地,一眼望不到边,即使夏令已至,却仍是枯败衰黄,不见半点绿意,草丛最深处,野草几乎齐腰高,李包子一边用鞭子轻轻抽着老马,一边喃喃念:

“有怪莫怪、识路不怪。”

“见怪不怪、其怪自败。”

他的声音好似咒语,曲烛眉头皱了起来,眼看就要发作,见生眼疾手快,连忙捂住他的嘴,轻轻摇了摇头。

曲烛愣了一下,见生下巴向旁边一点,示意他去看。

夜色下,一长排穿着白衣、戴着白帽的影子飘过荒草间的小径,太暗了,看不清具体形貌,只大略看出男女老少、人数足有百十个。

“嘘——”

李包子悄声勒停了老马,三人一马安静地伏在野草中。

那些白影无声无息,自北边来,向南而行,看不出动作,“走”得却很快,一盏茶的功夫便消失在远处,不见了踪影。

又等了一会,李包子直起身:“走哩,走哩,咱们继续上路。”

鞭子轻轻一响,老马继续缓步向前。

见生这才收回手,曲烛立即侧过头,不去看他。

见生不以为意,凑上去问李包子:“刚刚过去的是什么?”

“是白祸。”

还不等李包子开口,曲烛便硬邦邦道。

“白祸……”见生道,“白祸究竟是什么?”

曲烛依然看着侧旁,见生看不见的那只耳朵微微泛着红,声音却又冷又硬:“白祸就是那些应该去死,却没有真正死掉的脏东西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喜欢写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,走剧情、尤其是涉及打斗的,好累啊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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